如何申请当阳城区人才公寓?
日期: 2022-07-12 09:07
来源: 当阳市人民政府
作者:当阳市信息公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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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当阳市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在当阳市首次就业且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当阳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由用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市房产保障中心根据市委人才办审批意见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