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日期: 2026-04-08 15:49 来源: 当阳市人民政府
作者:当阳市信息公开管理员 字号: [ ]

  政策内容: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3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0%且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对象范围

  ①高校毕业生;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③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④返乡创业农民工;⑤脱贫人口;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退役军人;⑧网络商户;⑨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⑩刑满释放人员。

  咨询电话

  0717-3226200

  责任单位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