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补贴

日期: 2026-04-08 16:02 来源: 当阳市人民政府
作者:当阳市信息公开管理员 字号: [ ]

  政策内容: 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差异化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对技能等级认定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取试卷方式进行评价的工种,按初级(五级)500元、中级(四级)700元、高级(三级)1000元标准领取补贴;纳入年度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30%,按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标准领取补贴;其他符合条件的技能类工种,继续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标准领取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

  对象范围

  企业在职职工

  咨询电话

  0717-3226096

  责任单位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