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

日期: 2026-04-08 16:01 来源: 当阳市人民政府
作者:当阳市信息公开管理员 字号: [ ]

  政策内容: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企业在见习期满留用的人员须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对象范围

  各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咨询电话

  0717-3225787

  责任单位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