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企业在见习期满留用的人员须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对象范围
各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咨询电话
0717-3225787
责任单位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