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业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1.新进限单位奖励:(1)对首次被国家统计局认定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2)对支持“小进限”主体培育的市场(园区)管理单位进行奖励,市场(园区)内每新进一家限上批发、零售企业,奖励市场(园区)管理单位1万元;每新进一家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奖励市场(园区)管理单位0.5万元;一家市场(园区)管理单位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线上销售奖励:对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电商示范创建奖励:对获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单位、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支持申报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对象范围
在当阳设立的商贸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
咨询电话
0717-3222237
责任单位
当阳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商务发展促进中心)